Nov 17
1999年的秋天,我作为交换生来到美国亚特拉大市郊的Emory大学。宿舍是两人的公寓,我的室友是法学院的研究生Laurel。 Laurel性格单纯、待人友善,我开始借用她的厨具和餐具。Laurel很奇怪我要把牛奶烧开来喝,我很奇怪她可以吃白水煮的什么调料都不放的意大利面。然后我开始做两个人的晚饭,Laurel很想帮忙,但看她切菜就像过家家,是用手指拿刀的,还是我自己来比较有效率。周末我们开车出去附近的Kroger超市买东西,回来平分帐单。Laurel是犹太人,不吃猪肉,所以我做的最多的一道荤菜是土豆番茄煮鸡翅。后来Laurel又买了一台小电视,每天晚上九点我们就缩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吃冰激凌一边看当时正在热播的电视剧Ally McBeal。我们都是很有自律性的人,每晚只吃一个冰激凌,绝不多吃,虽然我们买的是桶装的冰激凌。Laurel还是他们法学院校刊的主编,她常常一边看电视一边做校刊的校对。Ally McBeal是一个讲律师事务所的剧集,有一个轻微神经质的骨感美人女主角和一堆很搞笑的配角,里面的英语讲得又标准又优雅,我很爱看。我总是问Laurel: 律师的工作真的那么酷吗?Laurel说没有啦,那是电视剧拍的啦。Laurel还差一年毕业就已经轻松拿到一份年薪10万的offer,我想她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很成功的律师。
感恩节的周末,Laurel邀请我去她家做客。Laurel家是典型的美国中产家庭,父亲是牙医,妈妈的工作是照顾家庭,她还有一个小两岁的弟弟。外公外婆在迈阿密养老,舅舅舅妈是开咨询公司的。Laurel的家人关系很紧密,经常相互走动,过年过节总是聚在一起。那次感恩节就是在舅舅在南卡罗来纳的别墅过的。南卡罗来纳是东部毗邻大西洋的一个州,靠海有一个小小的岛叫Hilton Head,上面树木茂盛葱茏,完全像亚热带。这是一个有钱人的别墅区,一幢幢别墅藏身于茂密林中,互不打扰。Laurel舅舅的别墅很舒服,但并没给我特别豪华的印象,虽然楼梯上摆了一个小柜子据说是花了20万美元从巴黎淘回来的古董。Laurel的外公外婆也很喜欢旅行,他们在80年代初就到过了中国,那时候满大街都是骑自行车的,他们走到哪里都会有好奇的人群围观。外婆对我黑色的直发很感兴趣,时不时要摸摸我的头发,他们自己是棕色卷发棕色眼睛的。看到Laurel一家相互关爱,生活单纯又幸福,有一种不真实感觉,好像too good to be true,好像早期可口可乐的海报、或者芭比娃娃、或者杂志里一尘不染的样板房。对了,一尘不染的原木地板的味道,就是美国的味道。有一次在上海的一间美国学校里搞活动,走在空旷的长走廊上,窗外是草地,忽然闻到一种味道,让我想起了美国,就是这种原木地板的味道。
离开美国后我和Laurel经常写email,知道她到了费城工作,后来又幸运地碰到了一个做律师的犹太帅哥,跟她一样有纯真的笑容和大大的微笑,然后幸福地结了婚。我总是让她发新的照片给我,有好几年她都没有照片给我看,因为她一直没买数码相机。今年她终于买了数码相机,因为她生了小孩,开始忠实地用相机记录孩子成长的点点滴滴,并且很有规律地每个月发一封邮件,邀请大家去snapfish上看她儿子每个月的新照片。怀孕以后Laurel就辞了职,成为全职主妇,不知道她现在厨艺如何。她终于没有成为成功的女律师,而是和她母亲一样,成为了一个心满意足的妻子和母亲。我真的没想到,因为我总记得她边看电视边看厚厚的法律教材的样子。或者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事先设定的?或者在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这些设定是如此顺滑的轨道,以至于你真的不用彷徨、不用左顾右盼、不用挣扎,只要走到你的闸口,就可以开始完美的无障碍滑行?
Nov 14
在HKUST读书的时候,学校里有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交换学生,其中就有两个美国人,一个叫Mike一个叫Scott。
Mike是典型的美国人,无知自大,做交换生的目的就是找个新鲜刺激没人认识的地方寻花问柳。虽然香港女生也有偏好老外的传统,但是自认为有quality的女生眼睛也是雪亮的,只要有真金白银的老外,就算找交换生,至少也要是全美Top5 MBA学校的潜力股,像Mike这种花花草包是入不了行家的眼的。所以Mike找了一个大陆来的本科生MM,这种本科生的计划也很明确,香港只是跳板,最终是要去美国读研入籍的。香港对Mike来说是一个不用负责的中转站,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也没有人知道他将到哪里去,对MM也是,借此不仅可以练习美式口语,还可提早熟悉美式性趣,自然一拍即合,一粘就牢。只是苦了Mike在研究生宿舍的邻居,一个大陆来的博士生,总是在半夜不胜隔壁床板大作之扰,躲进Common Room看电视。大家对Mike颇不以为然,Mike也知道大家对他不以为然,他也不用大家以他为然。不过最令大家后来津津乐道的是有一次Mike的美国女友来看他。明明刚刚看到Mike与大陆MM手牵手从天桥走过去,马上又看到他与美国JJ手牵手从天桥走回来,搞得大家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Scott是典型的美国人,严肃认真,严谨自律。经常你问他“晚上去party吗?去湾仔吗?”他会说他要去图书馆,令你觉得很稀奇。他们这拨交换生临走前,我请两个跟我一起上“谈判”课,捉对谈判考试中把我砍到全班倒数第二名的以色列学生,还有他们的room mate一个墨西哥学生,还有Scott,一起去看当时刚上映的台湾导演杨德昌的《一一》,结果就看出了文化差异。
《一一》讲的是一个男人的中年危机。男主角开软件公司,算是个比较成功的创业者,他和太太结婚多年,有一读国中的女儿,好像还有个小儿子,夫妻二人相敬如宾,但是最近太太觉得生活没意义要到山上去拜佛修行一阵。男人在别人婚宴上巧遇刚从美国回来的初恋女友。两个人一起去爬山,女友声泪俱下回顾当年惨痛分别,要与美国老公离婚与男人破镜重圆。男人在海边经过思想斗争决定沿着既定的生活路线走下去。
没想到这部电影这么“中国”,我想老外们大概没看懂,不料两个以色列同学保证说他们很“理解”,说以色列人和中国人一样都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都很重视家庭。墨西哥同学没有comments,明显不是太感兴趣。反应最大的是美国人Scott,他居然说这是他看过最depressing的电影,说这部片子里没有一个人是happy的,我说可是也没有人真正不happy呀。反正Scott很不能接受,他甚至说看了这部电影都不敢结婚了,搞不好哪天他结婚十年的中国太太要跟他离婚只是想要跟初恋男友复合。Scott的反应还真是出乎我意料,难道美国人活得真是那么literal?世界黑白分明,没有暧昧?
Scott毕业后去了一家美国大公司,派到日本工作,他很喜欢日本,说那里很干净,人们非常有礼貌。有一次我翻东西翻出了Scott的名片,写email给他问他这些年怎样,他给我回了一封很短的email,里面有一封很长的附件是他一年的生活工作的总结,那时大概正值年底,他给自己做了一个年终总结,发给家人和前来询问的朋友。我晕……后来就没有再写过邮件,现在又找不到他的名片了。不知道他,还有那个Mike,现在还好吗?
Nov 11
奥巴马真的当了美国总统,梦幻一般。为什么我这个中国人,隔着半个地球,从电视信号还原的对岸的生动中,也会有这样的感慨。只能说,美国这个品牌,在全世界人们的脑海甚至心灵中,已经建立了一套特定的联想,构建了一个特定意义。为什么说可口可乐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品牌呢,明明应该是“美国”。
美国,恐怕是20世纪最伟大的传奇吧,不管这次的经济危机会如何影响美元和美国在21世纪的地球的主导地位,只要美国梦还在,这个品牌的生命力就会源源不绝。而奥巴马的当选,在我这个中国人看来,正是激动人心的美国梦在21世纪的新篇章,毕竟,仅仅在50多年前,还在闹黑人民权运动的美国,在今天就已经弄了一个“非洲裔美国人”做总统,美国人也许不是最浪漫的民族,但确是最敢于梦想的民族。
美国梦,说起来就要在心里莫名叹息的一个词。在每一个我们这代的人的年轻时代,都曾经或多或少、或早或迟、或慎重或轻率地考虑过把自己变成一个美国人吧。就我来说,可惜我所就读的大学在一个内陆心态因循守旧的城市,其中一半时间又在荒郊野外缺乏高年级学生影响的孤岛自我修行,令我没有受到一流大学出国热的正统影响,而毕业时又很傻很天真地认为自己的“未来”在中国,以至于错过了把自己变成美国人的最佳时机,只好将错就错错到现在。当然啦,我也可以说我并不是真的想做一个美国人,我真正想做的是一个“世界的公民”,只是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去哪里申请那个护照。
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做不了美国人,而更适合做一个欧洲人呢?主要是觉得自己不够强壮,又恋慕欧洲式悠闲享乐的生活;我觉得自己是不够美国人的积极进取的,比较适合地中海边腐化的生活。不是有人说今天的美国人,最像当初的古罗马人吗?我是很认同这种说法的。每次见到美国人,我都打心眼里崇拜羡慕他们,如果还能再世为人,给我一副强健的体魄,我一定会去做美国人。
在我的欧洲旅行中,我经常会碰到美国人。因为我用的导游书RickSteve’s是美国中老年游客自助游的常用教材,所以我总能在欧洲的火车上、火车站或小旅馆、小饭店碰到同样拿着绿色封面Rick Steves的美国银发族,当他们也看到我的书时,还会交换一下友好的微笑和互相理解的眼神。
那年我和Patrick在意大利西北的Cinque Terre,尝试了一段两小时的hiking,走得我们气喘吁吁,宁静的山路上,一对50岁左右的美国夫妇从后面赶了上来,正是昨天在同一家饭店吃饭的,大家热情地“嗨”了一番,他们就冲到前面去了,一会儿就不见了身影。过了一会儿,又有一对60岁上下的美国夫妇走了上来,好似也是这两天在小镇上见过的,也是蹭蹭地就走到我们前面一会儿就不见了身影。我们很受刺激地说回去以后要好好锻炼身体,但是心底里我们知道这一辈子也不可能像这些美国人一样强健了。
以前经常看旅游卫视10点后的英文节目,自从上海开了一个ICS英文频道,我就经常看这个台,其中挺喜欢看的一个节目叫“Amazing Race”。这是一个真人秀,10组报名参赛者经过环绕全球的多个赛程,考验体力、反应力、驾车技术、冒险精神、团结协作等等,最终胜出的队获得100万美元奖金。我看过好几季这个节目,参赛选手的组成有好友、情侣、家庭等等。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季,参赛的都是4个人的家庭成员,其中一家是一对30出头的健康健美夫妇带了一对漂亮机灵的儿女,儿子大概5岁,女儿大概6、7岁。片头每个队的每个成员都有一段自我介绍,只见那个小女孩挥着小拳头说 “I might be small, but I’m not stupid!”绝对不许别人看不起她。等到比赛开始时,两个小孩非常积极,其它参赛选手干什么,他们也干,绝不站在一边,他们的父母好像也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好像这两个小孩子可以和其它大人平等地竞争。有一次的环节是队里要有一个人冲上十几米高的铁梯去拿一个东西,妈妈就叫女儿去,小女孩儿果然爬得很快很敏捷,但我就在想这个梯子看起来有点吓人的,要是中国的妈妈,肯定不会让小孩子去爬的,何况还是在比赛中非常紧张的时刻。但是人家美国人就没事!还有一次,4个人要分两组去锯两根大木头,你想要是中国人,肯定是一个大人带一个小孩,结果这家人两个大人一组,两个小孩一组,小孩的个头不比架起来的木头高多少,也一人一边,拼命地在拉那个大铁锯。结果这一次他们就输了,因为别的组都比他们快。虽然这家人没能最后胜出,但是你几乎现在就可以肯定,那两个小孩子长大后,一定会成为winner,而不会是loser。
还有一季的节目是两人team的比赛,其中一组是一对年近70的老夫妻,那个妻子在几年前还曾经得过癌症的。结果这两个老夫妻一路披荆斩棘、最后得了第二名,胜过了多少年轻的选手,而那个看起来很瘦的老太太,又是蹦极又是在瀑布中攀岩又是爬十几层的楼梯,每次你都觉得她要不行了,她还能坚持住,实在令人钦佩。
所以我是不会看跌美国的,做为地球上最年轻的大国,它的生命力还很新鲜,它的人民还有信仰,还很天真,美国梦还在继续。
Nov 08
在香港的阿麦书屋发现一本《美国爵士乐全攻略》(Jazz 101 by John F. Szwed),虽然有点贵,但是不大看得到这样的书,就赶紧买下了,回来才发现书后面还附有一张CD,也算买一送一了。
作者John F. Szwed是耶鲁大学人类学教授、音乐学系、电影研究、美国研究教授、哥伦比亚大学爵士研究中心教授,这本书据说还是哥伦比亚大学指定的爵士乐参考教材,那么它应该能够提供足够的知识之光给到我这个不求甚解、只求略解的门外级爱好者了。这本书是台湾左耳文化出版的,国内不一定有卖,因此特将我觉得能帮我了解爵士乐的一些段落摘抄分享如下。
“从诞生初期作为种族音乐,一路移向文化中心、成为美国流行音乐的代表…..直到再度成为少数人拥抱的前卫音乐……所有这些转变都在不到半个世纪以内发生。”
“爵士乐手的身份成为二十世纪最独一无二的隐喻之一。自从英国绅士以来(姿态、权威、得体形象),没有人像这些爵士乐手能在世界各地拥有如此难以动摇的形象。”
“爵士乐在我们认识什么是后现代之前,就已经是一种后现代现象。”
“爵士乐持续定义、型塑美国文化的形象”
——-01《导论》
“不像古典音乐,大多数的爵士乐并没有曲谱供人查阅,就算真的整理出这些曲谱,曲子的表演方式通常也大不相同,至少,即兴的部分就不可能出现在曲谱上。”
“当爵士乐仅限制在听觉层次上时,它明显显示出残缺不全。因为爵士乐是一种具有临场感和肢体动作的音乐,着重于表演者跟听众之间的交流互动,同时,那些难以录音的节奏组乐器却经常能炒热现场气氛……”
——02《录音作品及现场表演》
“对爵士乐来说,没有一种乐器是陌生的……然而,最受大众欢迎的一直是萨克斯风、小号、伸缩喇叭、贝斯、鼓组、钢琴、吉它……”
——04《元素》
“爵士乐里最常见的即兴类型,就是改变一首既存曲子的旋律与合声”
——05《形式》
“即兴 (improvisation:瞬间作曲的艺术,表演时并无事先写好的乐谱)长久以来就是爵士乐的注册商标……它可让乐手触及个人自觉与潜意识状态”
“爵士乐观众期待在特定场合听见的现场表演,要不同于任何其它乐手的演出,并且要跟曾听见过的音乐不一样,甚至对同一位表演者唱片里的作品也是如此要求,这点非常不同于流行音乐的听众……这里要求的创造力层次是超乎想象的高,而且也同样不切实际:世人要求爵士乐手听起来要与其它人都不一样,同时也要跟自己不一样。由于要求爵士乐手成为彻底的独一无二,有些乐手只好坚持自己的演奏及录音,以抗拒其它强势乐手的影响;有些乐手专注于自己的创作,甚至完全避免接触、听到爵士乐,如此一来,他们逐渐自成一家。”
“即兴的来源可以是智能的、生理的、情绪的。或甚至是“心灵”激发出来的成果,不论是与宗教信仰有关的狂喜状态,或是超现实主义及达达主义里的潜意识精神“
“对即兴乐手来说,真正的挑战在于不能重复自己,或安于特定层次的音乐表达能力”
——06《即兴、作曲与编曲》
送上一曲Miles Davis的Kind of Blue. 既然现在我们知道了爵士乐手每一次的演奏都不一样,那就要明确一下版本,这一个录音是来自专辑《Blue in Green》的。
Nov 05
昨天终于看了《海角七号》。
应该说这不是一部令人震撼的、或者开辟了某种新的疆域的伟大作品,我甚至不能确定它是否在多年后会被列入“华语电影100佳片”。所有的元素都似曾相识:迟到的情书、失意的愤青、宽厚的乡土与乡民、小人物瞬间的辉煌、诗意化的希望与“奇迹”。虽然少见创新与突破之处,但这还是一部充满诚意、精心构思、制作水准上佳的影片;虽然三分之一的时间过后,一般愚钝程度的观众都已经能猜到导游的意图,但这还是一部令人愉快和温暖的电影,你几乎可以想象得出骑着摩托穿越亚热带温暖海风的舒畅与自由,日落的风景。
这部片子的名字首先就起得非常好,即对影片有画龙点睛的作用,本身又充满诗意,而且具有很高的独特性,因而有很高的记忆度。海角七号,原本无限无涯飘渺又不可捉摸的海角,加了一个具体的门牌号,就有了一个切实的希望,原来海角有路,其实天涯可期。
其实海角和天涯一向就是中国人寄托思念与其它相关悠远情怀的所在,有诗为证: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晏殊《鹊踏枝》
但倚楼极目,时见栖鸦。无奈归心,暗随流水到天涯。—秦观《望海潮》
晚霁波声带雨。悄无人,舟横野渡。数峰江上,芳草天涯,参差烟树。—廖世美《烛影摇红》
P.S.1: 这部片子里的中文没几句听得懂,一直要看字幕的,方言没问题啦,全国各地多数人也是说方言的,但是片子里很多人,老的少的,都会说日文读日文,令人疑惑:这些台湾人,怎么搞的,你们到底和我们是一家,还是和日本人是一家?
P.S.2: 我在想这部片子的英文名字该怎么翻,难道是《No.7, End of the World》?
Nov 01
我在淘宝上搜到一家卖LOMO相机的,级别还挺高,好像是5钻的。他家的LOMO相机造型可漂亮了,有很多讨女生喜欢的颜色和造型,我一下子就爱上一款叫做“芭比”的,粉红色的机身,前面的透明壳子里还有好多彩色的小星星,才一百六十块钱加五十块还能再送一个黑色橙色相间的“机器人”三格相机和一卷胶卷。
虽然我有点怀疑这些相机不是那个真正的Lomography牌子的,因为我在Lomography的网站上没有看见过这样的,但是我想LOMO相机的原理应该很简单,大概别人也能做吧。反正 “Don’t think, just shoot”, 就算一次实验吧。
于是我就买了粉红芭比和黑橙机器人。国庆去香港时我用粉红芭比拍了半卷,三格机器人拍了一卷。虽然我的摄影朋友再三叮嘱 说让我先冲胶卷,冲出来选一些好的再洗,这样比较省钱。但我心想冲出来都是负片我怎么看得出哪些好哪些不好呢,于是还是一次性洗出来了。哎呀,这些照片除了是三格的比较特别之外,色彩和成像质量怎么那么平庸呢,跟我看到的那些色彩浓郁、效果惊人的LOMO图片一点也不像。
于是我终于意识到,我买的根本就不是什么LOMO,只是包装可爱的最简易传统相机,跟从前观光景点卖那些一次性相机一样。所以我用实践证明了一个原本不用证明的道理:不是所有相机都能LOMO的,只有LOMO相机才能LOMO;不是所有叫LOMO的相机都是LOMO相机,LOMO相机一定是Lomography公司产的;所有LOMO相机就是Lomography网站上看到的那几款了,如果长得不是它们的样子就不是LOMO相机了。
Oct 29
《货币战争》这本书火了很久了,一直没有去捧场,还以为是老外写的,直到在日内瓦银行上班的同学写信来问她的外国老板问有没有这本书的“英文版”,才大为奇怪,到网上一看,原来是咱中国人写的,到目前为止似乎还没有“英文版”出版。
昨天Patrick终于买了这本书回来读,读了一会儿就兴奋地报告:“这本书是讲一个叫罗斯柴尔德的家族如何控制了英国和美国的金融体系,还谋杀了七个美国总统!”
过了一会儿,又兴奋地报告说:“美联储和英格兰银行都是私人银行,这个家族就是它们的大股东……这个家族赚的钱到现在估计至少价值50万亿美金!”
又过了一会儿,“每一次经济危机都是以罗斯柴尔德家族为首的银行家集团精确策划发动的!”
我说“嗯,罗斯柴尔德?英文是什么?”
“R-O-T-H-S-C-H-I-L-D, Rothschild”
“我知道,在尼斯和摩纳哥之间的Villa Rothschild,就是他们家的。导游书里好像说过是一个银行家女儿的结婚礼物。她很喜欢旅行,所以这座别墅的布局从空中看像一艘豪华远洋客轮,她把这座别墅设计成了威尼斯和凡尔赛风格的混合。”
蔚蓝海岸边仙境一般的Villa Rothschild浮现在我眼前,与当天一样沐浴在金色透明的光线中,清丽绝俗,纤尘不染,与罪恶无关(without the slightest shadow of sin)。
虽然我对Villa Rothschild的喜爱并不会因为《货币战争》里的故事而改变(我可以想象如果下一次我站在Rothschild精致的花园中再次俯瞰那无敌海景,忽然记起这本书中的故事,一定会像现在这样不解的摇摇头,然后shrug it off),但是如果这本书中的叙述有一半是真实的话,那可真是改写了我所知道的西方近代史和我对所谓西方“民主理想”的看法了。想象中的理性光辉顿时便要给最原始最污浊的贪婪,animal-like debased instincts所吞没了,人类全部的求知与进步岂不都成了嘲弄?(也许,马克思终究是对的?资本主义是靠不住的?)如果真的是那样,我们的世界会显得很可悲;如果真的是那样,那么中国人一定是世界唯一的希望了,至少,在我们把人民币自由兑换之前。
因为听了这些令人困扰的故事,我的大脑异常兴奋起来,晚上总不能入睡,为那些死得不明不白的美国总统感到气愤,为辛勤工作、为银行家打工的全世界人民感到不平。想象在黑夜笼罩下的英国郁郁葱葱的丘陵地带,一座阴郁的古堡坐落在银色的湖水和影影幢幢的山毛榉森林之中,古堡正中的大厅里供奉着罗斯柴尔德家族列祖列宗的画像,香烟缭绕,小型所罗门圣殿模样的神龛内小心地供奉着家族纪年史,里面赫然罗列着七个美国总统的死期… …
怎么办呢,我的神,我的佛祖,我的耶稣上帝和圣母玛利亚,我该怎样拯救这个世界?我在半梦半醒之间忽然想到,应该派哈里-波特去,大战罪恶银行家,拯救世界,万世吉祥。
Oct 27
上周末看了西班牙导演阿尔莫多瓦(Pedro Almodovar)的《对她说》(Talk to her),昨天又看了《奇卡》(Kika)。
看过许多很棒的电影,很少会对一个导演产生独特的兴趣并找他的所有作品来看,曾经因为喜欢《低俗小说》而去看《落水狗》和《杀死比尔》,却不免失望;曾经很崇拜吕克-贝松,因为《碧海情天》、《地下铁》、《女囚尼基塔》、《杀手莱昂》、《第五元素》这些不同题材所呈现的精彩和惊艳,可惜最近的两部《非常人贩》和《绿芥刑警》令人大跌眼镜,感叹高峰不再。
看阿尔莫多瓦的第一部电影是赢得多个奖项的《关于我母亲的一切》,当时还没有成为他的影迷,只能说风格迥异、印象深刻、令人好奇。后来看了《捆着我,绑着我》,觉得非常迷人;再后来的《回归》(Volver)让我确定这是一个我最近最感兴趣的导演了,等到看了《不良教育》(Bad Education),我已经成为他的忠实影迷了。
阿尔莫多瓦的电影不是疲惫的时候用来消遣和放松的,相反的,建议大家只在身心状态俱佳的情况下看他的电影,适合当你吃饱晚饭,舒服又暖和地缩在沙发上,精神饱满而没事儿做的时候。你就放一张碟到DVD里,别去看封面介绍,坐进沙发,系好安全带,按下Play,定睛等待阿尔莫多瓦带你进入一个意想不到的世界。那里就像一个迷宫,你永远也不知道会看见什么,但是不像那些欧洲文艺片,经过所有的奇异旅程后,这里总会有一个出口。
阿尔莫多瓦的世界是惊心动魄的、浓烈的、甚至有一点令人不安的。
它们是对审美观的一次颠覆。在这里,理性与优雅,让人舒服的合理尺度都被抛开,这里是鲜艳的、浓烈的、充满原始生命力的、狂暴的、蛮横和不讲道理的。
如果说我只把吕克-贝松的电影当电影看的话,我却把阿尔莫多瓦的电影当作一个奇异的万花筒,从这些荒谬离奇的故事中窥探令我着迷的西班牙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和这些爱恨激烈、在极端情感的钢丝上从容舞蹈的人们身后投影出的人性的纹理和层次。
鲁迅先生说“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那我觉得西班牙人个个都是勇士,因为他们那么爱斗牛,他们敲锣打鼓地去看那血淋淋的杀戮,睁大眼睛看那生死一线的表演。
阿尔莫多瓦的世界是宽厚和仁慈的,在这里没有道德评价,同性恋、瘾君子、异装癖、偷窥狂、性工作者和人妖像平常人一样再自然不过地走来走去、生活起居,他们的尊严和情感与普通人的受到一样的对待;阿尔莫多瓦的世界又是不仁慈的,在这里,每一个貌似平常的普通人被欲望与激情抛入不可预测的命运漩涡。
阿尔莫多瓦的世界是极端的,在这里,普通的人们经历着命运中极端事件和转折的考验,他们在其中的所做所为让我们惊诧于人的可能性、窥视到人性深处的幽暗与光亮。在这里,有时候你甚至不知道该作何感想,因为可悲的事情有时候很可笑,而可笑的事情又很可悲。
阿尔莫多瓦的电影音乐也很值得一提,西班牙音乐在世界乐坛独树一帜,阿尔莫多瓦虽然用得很“省”,给人的印象却很深,就像在《对她说》里斗牛场景的那一段音乐,非常入骨。
还有西班牙语,不要只顾着看字幕吧,注意聆听人物的对白,还有什么语言能比西班牙语更富有乐律感和节奏感呢?他们连自言自语的时候都像在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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