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07
……早期殖民者不久就和土著印第安人进入了一种猜疑、对立、相互攻击和屠杀的状态。这对于弗吉尼亚殖民地的打击尤其大,在1609年冬天,弗吉尼亚的殖民者人数从500人锐减到了60人。虽然新的殖民者不断从英国被派来,但是在印第安人的外忧、饥饿和疾病的内患交加之下,他们死得几乎和他们来得一样快。从1606年到1625年,弗吉尼亚接收了7289个殖民者,埋葬了其中的6040个。去弗吉尼亚简直就是去自杀。
在1622年一段与印第安人短暂的和平中,一个叫做Opechancnough的印第安首领派他的代表去拜访两个新建的殖民村庄,他们看起来很友善,可是一个事先约定的暗号一叫,他们就抄起手边能拿到的任何东西,杀死了所有他们能抓到的男人、女人和小孩-总共350人,相当于当时弗吉尼亚殖民人口的3分之1。22年后的1644年,这个印第安首领耍了同样的手法,杀死了大约也是350个殖民者,但到这个时候,这个数目只是弗吉尼亚殖民人口的20分之1了。这种攻击对弗吉尼亚殖民地来说已经只是一种野蛮的骚扰,而不再是一场灭顶之灾了。
在这20年中,是什么发生了改变呢?这要归因于一个简单的词 “tobacco”(烟草)。Tabacco是西班牙语,来自阿拉伯语的tabaq。在英语中关于烟草的第一次记载出现在1565年,一个叫John Hawkins的英国人造访了法国人在佛罗里达的一个殖民据点,发现了这种新奇的植物。他这样描写到“法国人有一种风干的植物,用一根管子,尽头有一个凹槽,把植物放进去,点起火,向管子中一吸,就产生出烟来”。虽然John Hawkins本人对这种植物能够带来的快感感到怀疑,他还是带了一些回到英国,结果一下就成了时尚。人们认为这种植物即是一种强力的春药,又是一种能治百病的神奇药物,说它能够“清痰,清除体内其它的恶气,打开全身的毛孔和筋脉”。
1620年后,弗吉尼亚的殖民者开始种植这种植物,然后欣喜地发现它们长得和野草一样快。忽然之间,弗吉尼亚成为了发财致富之地。英国人开始蜂拥而至,数量多得让土著印第安人再也应付不了了。弗吉尼亚的未来得到了保证,而这几乎完全归功于一种成瘾性植物。
与此同时,新英格兰地区的殖民者发现了另一种让他们富得流油的生意:奴隶买卖。
逐渐地,从这样一种松散的状态中,一个国家渐渐产生了:它结构松散,从海外来治理,充满了奇怪的人口组合:难民、理想主义者、奴隶和罪犯,但它确实是一个国家。
到18世纪40年代,英国对它在新大陆的地位感到足够有信心,觉得它可以在其它地方伸伸手脚了,结果西班牙给了它这个机会,在1739年。一直以来,由英国政府支持的各种或公或私的海盗都在骚扰西班牙从南美洲殖民地往回运财物的船只。这一次,西班牙人决定给英国人颜色看看,他们抓获了一个叫Jenkin的英国海盗,把他的耳朵给割了下来。于是英国就和西班牙打了一场叫Jenkin的耳朵之战的战役(The War of Jenkin’s Ear)。这场战役挺无聊的,但是产生了个把有趣的副产品,比如从此以后,英国海军开始了一个长期传统就是船员每天的配给中除了有水,还必须包括一定量的朗姆酒。
另外一个被人忘却的副产品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英国人开始称呼他们的殖民地兄弟为American美国人,而不再是provincials乡下人,或者colonials殖民地人。American这个词早在1578年就被记载了,但那时候只是用来指土著印第安人。没有人特别意识到,但是一个新的国家从此诞生了。
Jan 05
我们知道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在《Made In America》的第一章里,Bill Bryson重新梳理了新大陆被发现的历史,纠正了一些错误的印象:
很难说清楚第一个发现新大陆的欧洲人是什么人。现在一般认为被称作Viking的早期北欧人(中世纪前后)在公元1000年左右就到过北美洲。但也有证据认为还有更早的。在一篇古拉丁文的文献 “The Voyage of St. Brendan the Abbot” 中像模像样地说到一个爱尔兰人在新大陆的经历,大约比Vikings还早400年,而这,据说又是根据更早的其它爱尔兰人的建议。
实际上,在中世纪的时候,横渡大西洋并不是一开始看起来那么不可能的一件事,就算是乘一条小木船。因为北大西洋上方便地散落着一系列的岛屿,所以从斯堪地那维亚航行到加拿大,一次性航行的最长距离可以不用超过250英里。另一个证明Vikings到过新大陆的证据是一种在北美印第安人中流行的游戏与文献中当年Vikings的一种游戏完全一样。
下面来说说哥伦布。(虽然现在西班牙把哥伦布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来纪念,比如巴塞罗那的标志之一就是“流浪者”大街尽头、港口边的那个哥伦布塑像,比如在塞维利亚大教堂里的“哥伦布墓”),在当年,哥伦布仅仅用了8年,就从1492年第一次归航的荣耀之顶,从“Admiral of the Ocean Sea”这个名号上跌落下来,不但被铁链缠身押解回西班牙,最后也在默默无名中死去(以至于到现在也说不出真正的哥伦布墓在什么地方,在西班牙,在牙买加,还是什么别的地方)。要做到这样,真的需要非凡的无能和傲慢,而哥伦布两者兼具。在这8年 中,哥伦布一直在是中美洲的加勒比群岛和南美的一些海岸跳来跳去,他总觉得日本就在附近,他也从没想过古巴是一个岛,他到死都坚持说那是亚洲大陆的一部份。而他对地理的误解流传最久的后果就是美洲的原著民被莫名其妙地叫做了Indian。他不但烧掉了西班牙皇室一大笔钱,回报了一系列破灭的承诺(西班牙终于在南美殖民地发现大量的黄金应该是哥伦布死去之后的事儿了),而且从始至终他的态度都非常傲慢:他不但要求被册封“Admiral of the Ocean Sea”(真不知道该怎么翻译, “至尊大洋使者”?“神威大洋将军”?),还要求被封为他“征服”的所有土地的总督,而且这些地方所有财富产出的10分之1都要归他所有—怪不得他最后落不到什么好下场了。
哥伦布之后,许多去新大陆的探险家也都很霉,不是被土著人吃掉,就是互相谋杀死掉,要么染上热带病死掉,还有一个英国人Henry Hudson被他的船员扔到一艘小船上,剪断缆绳,让他自生自灭去了,后来他的名字被用来命名纽约州的那条有名的大河(就是 “In the New York State of Mind” 那首歌里唱的 “take a Greyhound, on a Hudson river line”里的Hudson river)。
那么America 这个词又是怎么出现的呢?有一个出生在意大利佛罗伦萨的人叫做Amerigo Vespucci,他后来搬去了西班牙的塞维利亚,搞船上供给的生意,也跟着哥伦布去过新大陆,但他肯定不是一个什么主要角色。后来不知道怎么搞的,他的老家佛罗伦萨流传起一些故事,讲Amerigo Vespucci不但是那些航行的船长,并且发现了新大陆。然后有一个法国东部一所小型大学里的一个老师,叫Martin Waldseemuller的,他正好想更新一下世界地图,听说了佛罗伦萨流传的故事后,就把新大陆用Amerigo的名字来命名以示纪念。他先用了拉丁文Americus,后来改成阴性词, America。大约40年后,人们开始用America来指美洲,但那时候还只是指的南美洲。
至于前面说到会说英文的印第安人的事,就是因为在这一系列对新大陆的探索中许多冒险家已经到过北美,而且前面说的那个说流利英文的印第安人,就曾被英国人带回英国做家仆,甚至还曾经被卖到西班牙做佣人,后来又几经曲折回到了北美,他有一个名字叫做Squanto。
Jan 03
从中学课本中我们知道五月花号在普利茅斯港的登陆代表着美国历史的开始,在美国的小学课本中也是这样讲的。Bill Bryson 在《Made In America》中钻历史的牛角尖,给我们讲述了一个不一样的五月花号:
首先,五月花号作为美国历史开始的形象,是在五月花号事件两百年后,从一个大洋对岸的英国威尔士的一个叫做Felicia Dorothea Hemans的女诗人的一首诗 “The Landing of the Pilgrim Fathers (in New England)”中来的,而普利茅斯也不是五月花号在新大陆靠岸的第一站。当时的人们并未对五月花号的意义特别看中,而这艘船也在几年以后被拆成木板卖了。
五月花上在普利茅斯共下来了102个人。再也找不出比他们更不适合野外生活的人了,他们收拾行李的时候好像是误解了这次旅行的目的:他们带了一个日晷、一个鼓、一个小号、一本关于土耳其历史的书。有一位William Mullins总共带了126双鞋、13双靴子。没有一个人带了一头牛、一匹马或者一只犁甚至一根钓鱼线。在这些人当中,有两个裁缝、一个搞印刷的、几个商人、一个丝绸工人、一个制帽匠……除了船长(不能确定)之外,这些人从没有在野外制伏一头野生动物的经验—在十七世纪的欧洲,打猎是贵族专属的运动。就算那些自称为“农民”(farmer)的,也几乎没有实际的农业经验,因为在那个时候的英国farmer一词指的多半是土地的拥有者而不是耕地的人。
总而言之,他们对新大陆的艰难生活完全没有准备,而他们也把这种缺乏准备用最戏剧化的方式表现出来了:就是成批地死去。几个月后,只有54个人还活着。而这些人能活下来主要是他们幸运地遇到了两个年轻的印第安人,最神的是,其中一个能说一点英语—而另一个则能够说流利的英语甚至还夹杂着西班牙语!
而之所以这些早期殖民者居然一上岸就碰上了会说英语的印第安人,正是因为在1620年的时候,“新大陆”已经不是那么新了。
所以,下面就要说一下五月花号之前的事情了。
Jan 01
这两天开始看Bill Bryson(比尔-布赖森, 我超级喜欢的旅行作家)的Made In America,以他一贯的轻松诙谐和个性化视角,Bill Bryson从“美国英语”的发展演变讲美国历史,相当有趣,让我忍不住要分享一下。
下面是关于美国动物史的一些片段:
在早期殖民者的生活中有一种非常常见的鸟类,叫做 passenger pigeon。这种鸟在新大陆数目异常庞大。有一个早期观察者曾经估计一个鸟群(在空中)有240英里那么长。它们简直就是遮天蔽日。当五月花号到达新大陆的时候,北美洲大约有900亿只这种鸟,比现今整个北美大陆上所有的鸟加起来还要多一倍多。这样庞大的数量让它们很容易被猎到。在1770年的一则记录中,有人随便向空中放了一枪,就打下来125只。有一些人会吃它们,但是大部分都被喂了猪。数百万只鸟被猎杀,只是(被人们)当作一种运动。到1800年,它们的数目基本上下降了一半,到1900年,这种鸟就几乎绝迹了。在1914年9月1日,最后一只passenger pigeon在辛辛那提动物园中死去。
不过早期殖民者还没有被后来为祸新大陆的其它一些动物所烦扰。其中之一就是仓鼠。这种动物还要一个世纪才会来到欧洲(到那时,它们会突然大量地从西伯利亚移民到欧洲,其中原因至今不详),也要到1775年才在波士顿第一次在美国的文献上露面。然而它们的适应能力如此之强,以至于当1849年西部黄金潮来到的时候,刚刚到加利福尼亚的人们就发现仓鼠已经在那里等着他们了。其它一些常见动物,比如家鼠和家鸽,也还没有开始它们去新大陆的旅程。
对于有一些物种,我们能够知道它们确切到达的时间。在1890年,一个有钱的德国人把一种讨厌的欧掠鸟(starling)带到美国,放生在纽约中央公园。因为他认为应该让美国的天空里有莎士比亚曾经提到过的每一种鸟类。结果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它们就成为了美国为数最多的一种鸟类!以类似的方式,麻雀在1851年被布鲁克林国家历史协会的主席带到了美国。在1870年,鲤鱼被Smithsonia Institution(美国一个著名的博物馆组织)的秘书长引进美国。像这样好心肠而盲目的引进居然没有带来更大的生态灾难,我们真的应该感到庆幸。
Dec 31
根据最新出炉的尼尔森消费者信心指数调查,全球消费者信心已降至2005年该指数设立以来的历史低谷。尼尔森消费者信心指数调查所覆盖的52个国家和地区中有43个受访国家和地区消费者信心指数出现下滑。在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美国,消费者信心指数同样下挫至历史最低位,居全球平均水平之下。在欧洲市场,消费者信心遭遇同比最大跌幅,平均指数77。全球消费者信心指数最低的国家分别是韩国(36 )和日本(44)。
然而面对全球范围的经济放缓,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对经济前景态度乐观。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发展最快的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相信,此轮全球性经济低迷将在一年内划上句号。其中,印度持这一观点的受访人数比例最高,达到51%,其次为越南(45%)。在中国和俄罗斯,三分之一受访者表示全球经济将在一年后回暖。
根据尼尔森消费者信心指数的数据记录,中国消费者信心水平从2006年下半年至今,始终居于平稳。本轮调查结果显示,在全球消费者信心指数持续走低的情况下,中国消费者信心较上半年略有提升,指数达到96,超过全球平均水平12点。半数以上中国受访者(56%)对未来十二个月的个人财政状况持乐观态度。
储蓄是中国消费者处理闲钱的传统方式,根据尼尔森的调查显示,在中国仅有3%的受访者表示,除去必要生活花销,手头所剩寥寥。这一比例仅为亚太区平均水平(6%)的一半, 而全球“月光族”比例则高达12%。在经济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57%的中国消费者表示将选择把闲钱存入银行。并行不悖的是,储蓄比例提高并没有影响到中国消费者的投资意愿,42% 的受访者表示会将生活节余投资在股票、债券和基金市场。这一比例为全球第三,仅次于香港和印度。
与2008年上半年相比,中国人的消费意愿提高了两个百分点。超过三分之一的中国消费者表示未来一年时间将会是消费的时机。其中,度假旅游最受中国消费者青睐。半数以上受访者(53%)表示在有闲钱的情况下愿意花钱享受度假旅游。这一比例居全球之首,高出平均水平近二十个百分点。
当前,全球经济前景尚不明朗,“经济状况”自然是消费者最关心的话题。根据尼尔森调查,全球三分之一消费者将经济作为首要关注焦点,其后依次是“食品价格上”(20%),“工作与生活的平衡”(18%)、“工作前景”(17%)、“健康”(17%)和“ 公共设施开支增加”(17%)。耳闻目睹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中国消费者最关心的也是经济问题,三分之一的受访者表示“经济状况”是他们在未来半年中的最关注的事项。与其它国家和地区消费者不同的是,中国人对生活方式关注比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更为强烈。百分之二十九的受访者将“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和“健康”作为关注事项,其后是“食品价格上涨” (28%)。中国消费者对“工作前景”(27%)也十分关注,但其乐观性与2008年上半年相比小幅下降了三个百分点,百分之四十一的中国消费者对工作前景表示乐观。
关于尼尔森公司
尼尔森公司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媒介和资讯集团,提供全球领先的市场资讯、媒介资讯、在线研究、移动媒体监测、商业展览服务以及商业出版资讯。
Dec 27
经过忙碌的一周,决定今天不给自己什么任务,好好放松一下。又是典型的上海的冬日,阴冷萧瑟,看看天色,把手伸出窗外探测一下空气的温度,已经不想外出。很久没有自己买过时装杂志了,以前在杂志上投广告的时候,总是有免费的杂志看,现在杂志广告不做了,也没有杂志看了。想到在这个盛传经济危机的冬天,都说要持币,那么不如把破财风险巨大的逛街活动改为在窝在屋里研读时装杂志,从光鲜诱人的图片和流金溢银的文字描述中来一场纯粹精神的冬季时装之旅吧。
《瑞丽伊人》准备好了,再配上一盘Ally McBeal的原声大碟“For Once In My Life”,撕开一盒明治杏仁巧克力,我的快乐周末就开始了。我全神贯注地翻看着杂志,逐渐进入了由时装图片,欢快音乐、巧克力的甜味营造出来的幸福氛围中。第一部分总是来自国际大牌的时尚新闻,默默地观赏大牌单品完美示范中展示的潮流细节,默默地做一个mental mark,以备下次去南昌路复兴路茂名南路的小店里慢慢搜寻。在中间部分的实用搭配指导中我看中了阿拉伯风印花裙的一衣多穿:配浅色长外套做淑女造型;配短夹克、腰带和短裤做时尚混搭。还有羽绒背心,原来以为纯粹保暖功能只能在室外穿的羽绒背心原来还可以具有装饰性成为冬季造型的新元素:可以搭配从毛衣到外套的各种上装并且即可配裙装也可配裤装。下面是“社交季领悟请柬Dress Code”专辑: “Cocktail,像鸡尾酒一样味道多变:鸡尾酒会多在下午4点到7点举行,下班后匆匆赶去你需要在短时间内快速变身,戴上耀眼的配饰画一个漂亮的妆,立刻就变了一个人”, “衬衫CLUB MONACO,半身裙MaxMara,鞋Dior,手套she’s,晚装包ANYA HINDMARCH,腕表BVLGARI,连裤袜ATSUGI厚木”。“Semi-Official:装饰感白衬衫既具有上班装的整洁感,又有派对装的华美,用珍珠耳环突出婉约气质”…… 我仔细地品读着这些名字和细节,感到十分满足,仿佛这些彩色的“精神食粮”直接转化成了温暖的物质食粮。
这时候CD放到了When the heartache is over 这首歌,小小的空间里顿时充满了跳动的、温暖的节日气息。让人想到华丽街道上摇晃着购物袋的兴致盎然的人群—成群的年轻女子,像《瑞丽伊人》模特一样的女子,踩着跳舞的节奏,生活多充实,像广告海报一样完美;像糖果一样,晶莹闪亮而甜蜜。
播放:When the heartache is over
Dec 21
刚刚去深圳开了一个星期年会回来,人困马乏休养中。
我参加工作9年,参与过4个公司各式各样规模配置不同的年会,在这方面也算是积累了一定的见识。这次的年会不算我参加过的最奢华的年会,尽管如此,我还是要承认,当我抬头仰望洲际酒店“西班牙”宴会厅雪白的墙壁衬着极具造型感的血红玻璃艺术大吊灯,当我沐浴在香格里拉大宴会厅千层白瀑般的水晶吊灯发散出的优雅光线中,我还是感到了一种难以言明的满足感、一种身于其中的归属感。
夜宴华灯举千树,如星流瀑,宝马香车鱼龙舞。
年会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公司耗资数百万上千万做的一场秀,目标是全体的内部员工以及同行业人士(因为大家会互相打听和传播)。成功的年会据说能够提振士气、提升公司形象。对于个人来说,虽然我们经常抱怨年会太累,尤其是除了出席之外还得出力的部门,但是如果哪一天没有得年会开,说不定也会有失落感。尤其是金融危机甚嚣尘上之时,有工打,有年会开,岂不该是一种幸福?就像我们那里流传的一个笑话“今年我们还在这儿,我们又赢了!”
我想起我的一个非主流朋友。她曾经说人的心理暗示很重要,因为我经常跟自己说“我要做marketing,我要去欧洲”,所以我做了marketing,我去了欧洲;而她每天早上醒来都对自己说“我要做我自己”,所以她什么也没做。我想说的是,人的存在,不可避免地要依附一些外在的定义,一些被广泛理解和认可的定义,比如说,做某种工作,拿着XX公司的名片,住在YY楼盘,开着ZZ牌的车。这样做不为什么,只是为了让自己活得比较“方便”,方便自己理解和认可自己,更方便别人来理解和认可。如果世上成千上万条现成的路不想走,一定要开辟一条自己的路,需要异常强大的意志和自我导航能力,如果要做“我自己”,还得给“我自己”找一个定义,因为毕竟,“我自己”这三个字本身是不具备什么意义的。这个朋友最近彻底离开上海,去了北京,据说那是一个好地方,我希望她能在那儿找到她自己。
Dec 12
我一直在跟具有专业摄影级别的朋友XY分享我对LOMO世界的探索,他总是在语言上给我泼凉水说什么现在已经没有人搞LOMO了,或者没有专业的摄影技术是搞不了LOMO的,或者搞LOMO很贵的等等,但是他在行动上还是很支持我的。前阵子就帮我借了一台白色的很酷的Holga相机,附带闪光灯,上面还有多种颜色的透明塑料片,不晓得应该叫什么,就叫它滤光片吧。
然后先是买不到120胶卷,对了,Holga是用120胶卷的。后来在淘宝上买到了,可是接连几个周末不是太忙就是天气不好,一直没机会去拍点啥。前个周末出去的时候我就带上了这台Holga,虽然当时天气巨差,阴沉的天空飘着小雨,但是我透过摄影师的眼镜发现瑞金二路的林荫道还是很有味道,即使在这样的天气里,于是就把Holga拿出来拍了。
然后又有一周没时间去冲照片,直到前天才把谜底揭晓。总共12张照片,只洗出来8张,其余几张,不知道是没拍出来,还是洗照片的师傅觉得拍坏了没洗—据说Holga有一个特色就是如果不卷片,就会在同一张照片上重复曝光,把不同的影像投射到一起,事实上,看网上和书里的漂亮的Holga照片有一些正是以这样的效果而成功的。我当时拍的时候也拍了好几张重复曝光的,洗出来却一张都没有,我还专门跟那个阿姨说不管拍成什么样,洗出来我都要的。但现在的问题是不知道那台Holga没有玩重复曝光的trick,还是洗照片的师傅没把“拍坏的”照片给我。
看了洗出来的8张照片我又汗颜了一次,又对LOMO有了新的认识:多数的照片都明显模糊,是手抖了,聚集不准,或者以及光线太暗需要更多曝时间。但是LOMO不是宣称don’t think, just shoot吗,给人的印象好像是抬手一拍就可以了,原来还是要端稳相机,轻按快门,在光线不好的时候等足曝光时间啊。我把8张照片看来看去,只有三张没那么“不像话”,甚至能看出一点点LOMO的潜质(在我看来)。
20块的胶卷加50块的冲印费,只得到3张勉强能看的照片,LOMO果然是个昂贵的游戏。继续,还是放弃,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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